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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毒工作制度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1-19 13:05:07

乡镇禁毒工作制度5篇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禁毒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禁毒工作制度5篇

篇一: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禁毒法》规定的禁毒工作机制是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扩展资料:

  西布河乡禁毒工作机制:

  (一)禁毒办

  1、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村委会的禁毒工作,全面有效地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2、制定禁毒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协助乡禁毒领导小组实施考评,落实奖励。

  3、安排好禁毒宣传工作,利用“6.26”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进行禁毒法、禁毒知识的宣传。。

  4、建立吸涉毒人员信息档案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涉毒人员底数、现状、去向等情况,控制吸毒人员复吸。

  5、制定禁毒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村两委的禁毒工作汇报

  6、巩固“支部+协会”的禁毒工作模式,加强吸毒人员帮扶工作。

  7、积极开展“无毒村”的创建活动。

  8、协助禁毒职等单位做好打击收戒工作。

  (二)派出所

  1、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收集毒品违法犯罪情报信息。

  2、指导和协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做好信息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3、积极参与禁毒铲毒、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禁毒宣传工作。

  4、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定期尿样检测工作。

  5、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执行地点申请和认定戒断毒瘾三年以上的,作出审核意见。

  6、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或者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社区戒毒人员,视情依法作出处理。

  

篇二: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小学禁毒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巩固我校禁毒工作成果,全力打造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国家禁毒委等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积极创建“无毒”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1.将禁毒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

  2.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学校防毒、禁毒的制度和措施,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3.建立禁毒教育工作层级管理责任制,在学校禁毒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工作由政教处、班主任、少先队大队组织实施。

  4.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拒毒防毒意识。

  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精神生活,教育学生远离毒品。

  6.组织学生观看禁毒专项斗争和有关禁毒工作的情况录像、图片,提高对禁毒工作的认识。

  7.优化学生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8.广泛开展创建优秀学生、少先队员活动,协调与青少年教育有关的部门共同进行禁毒教育。

  9.建立禁毒回访教育制度。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涉毒情况;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的涉毒情况。配合社区及有关部门对实施的效果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10.充分利用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禁毒预防教育活动。

  

  

篇三: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禁毒工作制度

  一、负责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与禁毒斗争,杜绝新滋生吸毒人员。

  二、负责组织、协调、知道各职能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综合治理,严防形成毒品违法犯罪重点地区。

  三、贯彻落实有关戒毒(康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工作规范,建立并维护工作台账。

  四、制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五、按照法律规定配备禁毒专门工作人员,全镇内有在册吸毒人员的,必须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在册吸毒人员超过30名的增加1名专门工作人员。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

  六、指导和支持禁毒志愿者组织开展禁毒志愿者活动,对全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吸毒人员家属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形成禁毒工作社会化工作的机制。

  七、依照相关规定,对全镇戒毒(康复)人员实施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乡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监督;对全镇戒毒(康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上报区县禁毒部门。

  八、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篇四: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二安排部署全街道禁毒工作制定全街道禁毒工作方案计划措施以及奖惩办三建立和完善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管理体制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督促检查全街道禁毒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禁毒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辖区毒情实际,研究制定禁毒工作规划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安排部署全街道禁毒工作,制定全街道禁毒工作方案、计划、措施以及奖惩办法。

  三、建立和完善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管理体制,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督促、检查全街道禁毒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每半年对全街道禁毒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考评。每年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全街道禁毒工作,适时通报全街道禁毒工作情况。

  四、全面掌握本辖区毒情,摸清吸毒人员底数,落实社会帮教措施,组织、协调派出所做好吸毒人员的定期尿检工作。

  五、协调街道工委将禁毒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六、半年和年终书面向县禁毒委员会汇报全街道禁毒工作情况,每季度向街道党工委、工委汇报一次全街道禁毒工作情况。七、充分发挥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禁毒专题会议,分阶段、有重点地部署开展禁毒专项工作情况。八、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党工委、工委和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工作人员应对辖区(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社区)的禁毒工作实行分片。

  二、适时开展禁毒工作调查研究。为街道禁毒决策提供依据;制定街道禁毒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总结全街道禁毒工作;及时收集禁毒工作相关的数据,上报县禁毒办;适时编发上报《禁毒工作简报》、《禁毒工作信息》。

  三、合理使用好禁毒工作经费,提出禁毒工作奖惩兑现意见。四、制定全街道统一的禁毒表、卡、册、档。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五、协助街道党工委、工委和禁毒委员会管理、指导全街道禁毒工作。每季度对全街道禁毒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会议,安排和总结禁毒工作,每季度向街道禁毒委员会和县禁毒办报送季度工作总结。六、组织开展好各种禁毒宣传活动,特别是“6.26”等禁毒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七、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毒品宣传工作职责

  一、大力开展旨在保护青少年“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开展旨在保护青少年“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三、加强对辖区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涉毒预防教育。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颁布实施日,“6.26”国际禁毒日,“11.24”国际艾防日,禁毒宣传日为重点,掀起禁毒宣传高潮。五、大力开展对涉毒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六、结合本辖区毒情实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七、随时掌握和总结本辖区毒情动态。

  帮教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经过强戒、劳教戒毒出所回归社会的人员,逐个建立“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明确帮教关系,落实责任人,签订帮教责任书。

  二、帮教小组必须熟悉掌握各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社会关系等情况,实行跟踪帮教和监督管理,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谈心和家访。

  三、督促吸毒人员定期参加尿检,对帮教人员在出所后的三年内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尿检,并做好尿检记录。

  四、着力为帮教对象解决就业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列入帮教的吸毒人员,年内复吸率不超过12%。

  五、三年内未复吸的帮教对象,可以撤销帮教,但需有尿检记录、帮教记录、戒断呈报意见。

  六、健全帮教对象的档案管理,所有帮教工作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纳入帮教档案备查。

  毒情重点整治基本要求

  一、街道党工委、工委领导对禁毒工作高度重视,禁毒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禁毒工作责任落实。

  二、禁毒宣传有声有色,毒品预防教育深入人心。广大群众禁毒意识普遍提高,吸毒人员逐年减少。

  三、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全部收戒措施,对强戒吸毒人员落实了社会帮教措施。

  四、毒枭或贩卖团伙被打掉,涉毒犯罪分子被依法处理,毒品集散地被摧毁,贩毒流通的主要渠道被斩断,制毒窝点被端掉,外流贩毒活动得到遏制,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得到控制。

  五、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普遍开展,辖区内绝大多数社区成为“无毒社区”。

  毒情整治工作目标

  一、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进一步增强,新增吸毒人员幅度明显减缓,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明显提高,最终实现有效遏制吸毒、贩毒和违法犯罪。

  二、毒品对社会危害程度逐年减轻,辖区内不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三、逐步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落实,有效防止涉毒人员再进行毒品犯罪,无新增涉毒人员。

  四、禁毒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辖区广大人民群众思想积极健康,生活安居乐业。

  

  

篇五:乡镇禁毒工作制度

  目录

  禁毒工作职责禁毒工作制度

  禁毒工作小组职责涉嫌吸毒人员检测工作规定

  禁毒工作衔接制度禁毒书面告诫操作规范禁毒人员药物脱瘾治疗工作规定委托书

  禁毒工作职责

  村禁毒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村禁毒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村禁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照有关规定,对村禁毒对象实施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村禁毒对象进行监督考察;三、对村禁毒对象进行考察,依照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四、组织有关的社会团体和村禁毒志愿者,对村禁毒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村禁毒对象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依照村禁毒人员的具体实际状况,制定个性化、分级分时期的禁毒方案,并依照禁毒效果和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六、及时报告村禁毒人员严重违反村禁毒协议的情况,及时发现村禁毒人员在村禁毒期间复吸的情况;七、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禁毒工作制度

  村禁毒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应遵守以下制度:一是例会制度:村禁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村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村禁毒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村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三是建档统计制度:村禁毒工作小组对村禁毒对象要逐人建档,建立村禁毒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四是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村禁毒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村禁毒工作质量;五是信息报送制度:村禁毒组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村禁毒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村禁毒工作信息;六是监督检查制度: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觉接受上级村禁毒组织的监督,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七是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村禁毒工作人员和禁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定时召开季度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其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和改造表现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村禁毒对象要依法惩处。

  村禁毒工作小组职责

  一、准确掌握村禁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禁毒计划,与村禁毒人员签订村禁毒协议,并督促其履行协议;

  二、帮助村禁毒人员修复家庭关系,解决生活困难;三、按规定,上门家访或通知村禁毒人员谈心,了解他的思想、生活、交友情况,掌握他的行踪,制作谈话笔录;四、定期或不定期通知禁毒人员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尿检;五、通过多种形式,对村禁毒人员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并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村禁毒人员禁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抗毒能力。六、为村禁毒人员提供禁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七、协助有关部门,对村禁毒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八、村禁毒人员违反村禁毒协议时,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发出告诫书;禁毒人员严重违反村禁毒协议或在村禁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九、村禁毒人员接受村禁毒满三年,经综合评估后,认为差不多禁除毒瘾的,应当报请原村禁毒决定机关批准解除村禁毒。

  涉嫌吸毒人员检测工作规定

  依照《禁毒法》和《禁毒条例》(试行)之规定精神,对涉嫌吸毒检测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公安机关是对涉嫌吸毒人员检测的主管机关,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工作能够由公安民警进行,也能够由公安机关委托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二、检测的对象,包括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嫌疑吸毒人员,正在接受村禁毒、村康复的禁毒人员,正在强制隔离禁毒的人员及公安机关规定的涉嫌吸毒的其他人员;

  三、公安机关民警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人员,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时,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所机构负责人批准,能够强制检测;

  四、检测样本主要是指从涉嫌吸毒人员身体上采集到的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物质;

  五、采集检测样本,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对女性被检测人员的样本采集,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应当在工作人员的当场监督下分别提取被检测人员的样本。对已采集到的检测样本,应当收集于干净的专用瓶(器)中科学保存,做好样本编号和登记。作为认定吸毒证据的检测,能够收集A、B瓶检测样本,备复检使用。

  六、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能够采纳经国家主管部门鉴

  定的检测试剂或者瞳孔检测鉴定仪进行检测,也能够采纳纳酮催瘾实验,或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七、检测结论应当告知当事人。被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进行复检。检测样本的复检,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重新检测作出的结论为终局结论。

  八、对接受村禁毒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28次。第一年前半年能够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能够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能够每2个月检测l次,第三年能够每3个月检测1次。对接受村康复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12次、第一年能够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能够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能够每6个月检测1次。

  禁毒工作衔接制度

  为确保村禁毒、强制隔离禁毒和村康复各种禁毒措施、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防止禁毒人员脱失,依照《禁毒法》和《禁毒条例》(试行)的规定精神,制定禁毒工作衔接制度。

  一、对初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符合村禁毒条件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同时,责令其村禁毒、

  行政拘留能够在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所执行,也能够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禁毒场所执行。在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应当给予必要的禁毒治疗。

  村禁毒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完毕,接到《责令村禁毒通知书》后,七天(外省籍的可放宽到十五天)内到村禁毒执行地乡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到,由村禁毒工作小组与村禁毒人员签订村禁毒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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