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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人制度3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1-18 08:25:03

公司用人制度1  一、办公制度  1、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及时复命制(凡是上级安排的工作下级必须即时报告有关情况,以便于上级及时做出调整,不至于影响工作。  3、上级对下级命令必须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用人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用人制度3篇

公司用人制度1

  一、办公制度

  1、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2、及时复命制(凡是上级安排的工作下级必须即时报告有关情况,以便于上级及时做出调整,不至于影响工作。

  3、上级对下级命令必须明确清楚,不能让下级误解;下级必须及时地、准确地把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建议反映给上级。

  4、任何一名公司员工都有向上级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力,凡能给公司带来好处和效益的,可以得到一定的精神和物质上奖励。

  5、保守业务机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6、工作人员要建立工作手册和工作日记,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

  二、卫生管理制度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午上班前为正常的打扫卫生时间,范围包括:办公室、卫生间、大门口的地面、墙面、门窗、桌椅板凳等处。

  2、每天下午下班前应及时整理好所有的书藉、资料、将使用过的有关书藉、资料放回档案柜内,以便于下次使用。

  3、卫生间内要保持整洁:手纸入纸篓,每天轮流清倒纸篓;毛巾、脸盆等洗涤品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头发等脏物;门窗玻璃明亮、无灰尘;爱护公用设施。

  4、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勤剪指甲。

  三、规章制度

  (一)、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用品,使用后及时送还或放原处。

  4、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公司内以职务称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老师、老板等相称。

  6、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7、爱护公司配制的办公设备,所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防止灰尘、保持整洁,用后及时关机。

  (二)、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来电话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用普通话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接、放电话时要轻拿、轻放电话机,禁止摔、撞电话机。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工作时间内,不准打私人电话。

  (三)、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倒水。

  3、来客多时,依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四)、员工行为规范:

  1、全体员工要遵纪守法、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损害公司利益。

  2、公司员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或者以其他方式与公司竞争对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3、公司员工不得将应属于公司的业务机密窃为己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和经营惯例。

  (五)、人员定岗及岗位职责:

  1、人员定岗办事处定编4人,常设主任1名,财务1名,货管1名,外协1名

  2、岗位职责

  (一)、主任职责:

  A、负责每月船运计划的报批、落实;

  B、负责组织货源的进场、装卸等;

  C、协调人员的分工及调度

  D、复核每次进货、发货清单并完备相关手续E、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量职责:

  A、准确地计量每车货品的毛重、皮重,计算每车的净重并及时登记

  B、当日批次货品运送完毕后,及时填写运输登记表,并收齐保管好运输单据。

  C、当日批次货物运输完毕后,与发运人、收货人核对相关单据,确认无误后由各方签字。

  (三)、货管职责:

  A、全面负责货物的质量,并对所有进出货场的货物严把质量关;

  B、对每批次进入货场的货物,要均衡取样,在当批次发货过程中,质量发生变化时,要立即报告并停止发运,等候处理;

  C、进场货物应分类存放,根据存量及时组织起堆;

  D、根据领导要求适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四)、财务职责:

  A、对每批次进出货场的货物进行分类登记、专帐管理;

  B、保管好各类进出货物的原始单据,做好统计报表;

  C、根据财务制度,做好内部报销、及费用控制;

  D、每月初,做好货物的进出统计报表。

公司用人制度2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用人制度3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管理制度办理。

  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聘和兼职人员除外)。

  二、人员需求

  1每经营年度末,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及公司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

  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核定各部门人员编制,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4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2)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3)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5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三、招聘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在公司内部甄选或对社会招聘(实习生另行规定)。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不允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里工作,属特殊情况的,需由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出具担保书;

  四、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招聘信息;

  2筛选应聘资料,通知人员笔试、面试;

  3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审查相关证件;

  4组织人员笔试、面试、复试等;

  5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

  6拟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背景调查。核实无误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到入职

  1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前应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程序如下:

  (1)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

  (2)员工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健康证(或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留存复印件),原单位退工单(审核后退还),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劳动手册》,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求职登记卡》、《居住证》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工号及考勤卡,发放《员工入职指南》、《员工手册》,协助领取办公用品等;

  (4)人力资源部门带领员工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安排工作,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开始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员工的各项人事资料。

  六、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

  (1)新招聘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一个工作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前双方需协商一致。

  (2)订立劳动合同文本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录用备案后公司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

  (3)重要特殊岗位经双方协商、总经理室审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金、保密条款、提前通知期以及竞业限制等条款。

  2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员工综合工作表现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

  (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中层以上员工可以签订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至一年。

  4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签批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员工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员工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查证属实的;

  员工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员工有不良嗜好或者不良习气,影响公司形象的;

  员工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员工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其他相关情况。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向职工*说明情况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裁员方案在与职工*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5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后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公司或者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3)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司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或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4)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员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7公司中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要上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及以下员工劳动合同订立、续订、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

  七、试用

  1试用期可以分为新进试用、调整试用、晋升试用等情况;

  2新进试用

  (1)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试用期的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合格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即随时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3调整试用

  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为考察其在新岗位的适应性,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4晋升试用

  因工作表现优秀晋升的员工,为考察其胜任新岗位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

  5试用考核

  (1)试用期满前十五天,人力资源部将《试用期考核表》发给试用的员工,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考评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我评价”。

  (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评评语,并反馈其试用期间的绩效考评成绩。

  (3)人力资源部经过综合考察,给予建议使用意见。

  (4)总经理室根据部门评语及人力资源部意见进行审批,决定“聘用、调整、终止试用、辞退”等。

  6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试用期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2)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有因品行或能力欠佳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室同意后,公司可随时调整其试用岗位或终止与其的试用关系。

  八、迁调

  1根据公司运营需要,为实现人员和岗位的最佳匹配,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技能等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者服务地点,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如借故推诿,概以违纪论处;

  2各部门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部门可填具人事报告呈核派调;

  3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等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经综合考察后,人力资源部须填写《内部调动审批表》,由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安排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因工作之需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7日为限。

  九、晋升

  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对综合表

  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职务晋升。

  2晋升原则

  (1)遵照职位空缺或者需要设立的原则

  (2)遵照客观、公*、公正、公开的原则;

  (3)遵照科学考评、岗位胜任、择优的原则;

  3晋升标准

  (1)月度绩效考评成绩优秀者;

  (2)个人品德高尚,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3)企业忠诚度高,具有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具备晋升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6)其他对公司有积极贡献,表现出色者。

  4晋升分为定期和不定期;

  (1)定期:每年6月、12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核、晋升;

  (2)不定期: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异常出色者,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申报审批。

  5晋升程序

  十、交卸手续

  1本公司员工交卸分:主管人员交卸、经管人员交卸;

  2称主管人员者为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3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未办及未了事项;

  (2)主管之财物及事务;

  (3)业务单位人员名册。

  4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2)所办未了事项。

  5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并填写《工作移交记录表》,主管级人员交卸时可由该部门经理人员监交。

  6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领导核定。

  7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8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后移交人负责。

  9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付赔偿责任。

  十一、离(停)职

  1本公司员工因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公司可命令停职,但经侦查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2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日前填写《辞职申请单》核准,在未获批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3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准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人员进行离职面谈,或由人力资源部选定面谈人。面谈人本着公正客观、*等*和的原则进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作好相关解释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有价值的信息。面谈内容:离职原因、岗位绩效、工作未尽事项和长远计划、对公司各项工作及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司应与特殊岗位人员签订离职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补偿了断义务。

  6离职人员应按照公司《辞、离职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办理离职单各项手续,及时办理工作资产、办公用品、公司相关资料等退还手续。

  7员工离职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结算离职工资,与绩效提奖相关的部分工资待发奖日至公司结算,离职手续不清的员工公司不予结算其离职工资。

  十二、薪酬管理

  1公司实行薪资保密管理,公司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否则公司有权给予员工相应处分或者辞退处理。

  (1)严禁向外界发布公司的薪资制度及薪资数据;

  (2)严禁打听他人的薪酬情况;

  (3)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情况;

  (4)严禁互相之间讨论薪资情况,对薪资有疑问者,应直接咨询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或人力资源负责人。

  2薪资结构:办公室员工执行岗职工资、奖金的薪资结构;司机、跟车工、冷库工为计时制工资。具体见劳动合同。

  3发放形式: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或者现金支付;

  4发放时间: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15日支付(节假日提前),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参照《年薪制管理办法》执行;

  5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

  (1)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经济效益、绩效考核、人员结构等情况拟定,需征求职工代表委员会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员工具体岗位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岗位重要程度及其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确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公司奖金分配实行按照销售实绩进行提奖的办法,具体参照《绩效考核工作规程》执行;

  (4)特定情况下的奖金分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员工薪资需按照岗位出勤情况发放,具体参照《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6)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员工绩效考核等情况可以逐步提高员工的薪资收入,调薪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员工应该服从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6试用期薪资发放

  (1)新进试用:按个人岗位薪资标准80%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2)调整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跨月度的按照各岗位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3)晋升试用:实行薪随岗变的原则,岗职、津贴标准按照个人新岗位薪资标准的100%执行,15号之前晋升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晋升的次月执行。

  (4)各类试用期转正后按照个人岗位薪资标准全额发放,15号之前转正的当月执行,15号之后转正的次月执行。

  7公司保证薪资发放的科学、客观、公正性,并接受职工代表委员会的监督,对具体提奖计算过程情况不公开;

  8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正确发放员工的薪资,接受员工咨询。

  十三、考核

  1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月度(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

  2试用考核(见上)

  3月度(季度)考核:

  (1)公司副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实行月度考核管理,每月底执行考核,次月5号前由部门秘书填写《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2)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上一级主管执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监督。

  (3)月中调动的员工由现属部门执行考核,原属部门执行主管应如实反映其综合表现。

  (4)公司副经理级(含)以及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实行季度考核管理,每季度末月底执行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填写《中层管理人员季度绩效考核汇总表》,由总经理审核确认。

  (5)考核流程及权限为:员工自评,分管领导执行考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出具建议意见,总经理室审核确认。

  (6)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格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4年终考核:

  (1)每年12月底对员工进行年度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经理应参考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出勤记录,填写考核汇总表送分管领导复审;

  (3)年终考核的考核期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A等:

  ①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考勤请假制度规定日数者;

  ②全年旷工天数累计达2天以上者;

  ③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新进试用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

  ②考核期内离职者;

  ③复职未满三个月或待岗者;

  ④特别指定或其他原因不适合考核者。

  (6)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5考核标准

  (1)考核标准包括:员工工作态度、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能等方面,岗位不同考核重点不同,每项考核标准细分为各项量化考核指标。

  (2)执行考核应使用公司统一规范的《各级(岗)员工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表由各部门秘书整理归档,在指定日期送至人力资源部保存。

  6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分别对应A、B、C、D等四等级(对应标准见各级人员考核表)。

  (2)考核等级与员工奖金分配直接挂钩,具体挂钩标准见《绩效考核工作规程》。

  14.6.3员工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整、奖惩、聘用(辞退)、加薪之参考依据。

  14.*员工考核结果一次为“C”者,由所在部门予以面谈提醒;二次为“C”者,予以劝退;考核结果为“D”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14.7绩效面谈

  14.7.1员工绩效考核成绩经审批后,所在部门应与员工绩效面谈,每年每人至少面谈4次,每季度至少面谈1次,当员工工作表现出色或者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其绩效面谈,予以激励或者提醒。

  14.7.2营业员、副柜长、柜组长的面谈人必须是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包括营销代表),营销代表以上级人员及后台管理人员必须由部门经理进行面谈绩效;

  14.7.3绩效面谈应使用《绩效面谈表》,面谈内容包括:工作自述、考核成绩及等级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工作努力方向、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等,面谈结束后双方应签字确认。

  14.7.4绩效面谈人应如实记录绩效面谈情况,资产管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依据或者落实改进。

  14.7.5《绩效面谈表》由各部门秘书统一保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绩效面谈表》由分管领导统一保管,年终时应整理归档保存,不可销毁,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抽查。

  14.7.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开展各级员工的绩效面谈工作,综合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及思想认识、对公司(部门)的意见或者建议,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14.8.执行考核人员应公*、公正,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错失遗漏。

  15.其他

  15.1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15.2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15.3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15.4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投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15.5本公司员工应恪尽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15.6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15.7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可私自携出。

  15.8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15.9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拨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事情。

  16.员工考勤。

  17.员工奖惩。

  18.本制度征求工会意见后执行。

  19.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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