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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2-20 08:55:06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业企业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精选推荐】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

  (八)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向拟承揽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资料;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选用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 《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

  第五条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

  第六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

  第八条《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条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

  (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

  (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

  (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

  (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

  (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

  (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

  (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

  第十六条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第十七条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

  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条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

  第二十条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

  第二十一条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二)、文印管理规定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1)

——企业员工规章管理制度3篇

企业员工规章管理制度1

  一、员工守则

  1、热爱企业,努力学习,熟悉本职业务知识,懂得相关业务内容。

  2、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具备顽强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3、讲信誉、有自信、有爱心、有责任感:

  4、尊敬领导、精诚团结、互敬互助、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机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认贤为师,勤奋工作,为惠博发展做贡献。

  二、行为规范

  仪表仪容

  服务企业的员工直接与顾客接触,在顾客眼中个人即代表公司,因此要求员工注重仪容仪表,并牢记下列规定。

  1、员工上班时要统一穿着本岗工作服;

  2、员工要每天修面,发长不超过耳朵和衣领;

  待人处事

  1、不论认识与否,只要问到必须热情礼貌,使对方得到满意答复;

  2、本人能够处理的事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耐心向客人解释;

  3、不在外人面前发泄对公司或同事的不满;

  4、非本职范围内的事,不随意解答、许诺;

  服务标准

  顾客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血液,是员工的衣食父母。顾客并非有求于我们,而是我们有求于顾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我们终身追求、引以自豪的工作。

  1、顾客合理的要求一定要满足,我们的责任是为其提供所需的帮助。

  2、尊重顾客,用希望别人对待你的态度礼遇顾客。

  3、学会控制自己,不将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场所和顾客面前。

  4、急顾客所急,用最短的时间为顾客解决问题。

  5、对看一看的顾客同样热情服务,他们是潜在的顾客,我们的态度将促使其购买。

  6、某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千百次的重复,但顾客却可能是第一次光临。因此,始终要精神饱满。顾客有时提出的要求不是份内的工作,但仍应尽最大努力予以帮助,不能推诿。在服务中保持真诚的微笑。

  三、工作时间规范

  考勤是加强管理、严肃公司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司效益的重要保障。

  考勤规定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小时计为旷工。本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为旷工一天。每月两天休息日,如不休算满勤(奖励50元)跟当月工资走。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元;事假:病、旷工(当月工资/30)元/天;

  1、上班:

  早晨((7.30)按时到岗、上岗前换好工作服;每天打扫卫生责任区,按当日工作计划逐条安排落实;不聊天、有序、高效地工作;离岗外出,要报告领导。

  2、下班:

  下班(6.00)不早退,设备用具摆放整齐;工作间打扫干净;换下工作服;拔掉电源插销,关好灯、门、窗,安全离岗。

  3、工作纪律要求:

  1、工作时,避免互相打闹,不得大声叫喊,不得玩手机听音乐等影响工作的事。

  2、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纠正不良举止,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3、在为顾客服务时,禁止咀嚼口香糖、吃零食;

  4、公司希望员工能相互理解,加强沟通,协商解决矛盾。

  四、员工离职制度

  1、提前三十天公司呈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通知本人。

  2‘辞职报告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扣发工资)

  3、事假: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处理,须提前一天按批假权限向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算准假。来不及请假时,应用电话向领导请假,经批准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奖惩制度

  奖励是公司依据员工的贡献及企业的效益,给员工发放的奖励金,是企业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方式之一,是员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有错必改,公司按半年扣罚积分计算,在罚分的同时并处经济处罚,每扣1分处罚5元。

  注:被罚分者,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届满扣分未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累计。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除名论处。

  积分的划档:

  有下列行为一次扣罚1分,并处警告处分:

  1、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仪表仪容不符合要求,未佩戴胸卡。

  2、上班时串岗。

  3、不爱护公物(未造成损坏)。

  4、在顾客面前大声喧哗、和顾客讲话声高或指手划脚。

  5、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对比较挑剔的顾客表现出不耐烦。

  7、责任区卫生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

  有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分,并处严重警告处分:

  1、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

  2、工作期间干私事、吃零食。

  3、在接待工作中出现冷(态度冷漠)、硬(语言生硬)、顶(顶撞顾客)、推(推卸责任)等现象。

  4、工作时间睡觉者。

  6、对非本职但有益于公司的工作不协助者。

  7、不服从领导的合理指令及分派的工作。

  8、对顾客、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

  9、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

  10、接待顾客不主动。

  有下列行为一次扣罚5分,并处记过处分:

  1、未获得允许擅自驾驶、操作顾客车辆者。

  有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殴斗。

  2.不服从公司指令,以致造成严重后果者。

  对违纪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予以留职察看处分。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损坏的加倍罚款,无意损坏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2、未获得允许擅自驾驶、操作顾客车辆,造成车辆财产损失。

企业员工规章管理制度2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最新精编)(8个doc3个ppt)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尽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操作手册(27个doc)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现代企业物流配送管理(最新精编)(15个doc39个ppt)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某公司各部门岗位说明书(最新精编)(44个doc)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最新精编)(20个doc)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shu。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生产库存管理相关知识汇编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企业员工规章管理制度3

  一、人员记录

  1、所有员工必须呈交公司要求查阅的证明文件。

  2、员工入职登记表,必须认真填写,实事求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二、亲友探访及电话

  1、员工在店内及工作时间内,谢绝一切亲友探访。

  2、如非工作需要,各部门员工不应于工作时间内互相探访。

  3、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

  三、制服、工号牌

  1、制服由公司提供,员工应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

  2、员工若因疏忽恶意损坏制服,修补费用由员工全部负担。

  3、所有内外场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不得转让,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前往人事部补领,并付手续费30元。

  四、仪容仪表、礼仪礼节

  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外表的清洁整齐。

  2、男员工胡须、头发要经常修饰整齐,头发不过其耳部或衣领。

  3、女员工的头发梳理整齐。长发的款式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求执行。

  4、换上制服后,必须检查一遍制服及鞋袜是否整齐清洁,然后到工作岗位报到。

  5、饰物限于手表,订婚或结婚戒指一枚(厨房员工按卫生条例规定不能佩带),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抹指甲油。

  6、所有员工应时常保持微笑及保持身体和口腔清洁,以防体臭及口臭。

  五、公告栏

  1、所有员工必须阅读及遵守在员工公告栏上公布的事项。

  2、员工公告栏由人事部负责管理,未经许可,员工不可在店范围内擅自张贴任何通告。

  3、严禁涂污任何公告栏。

  六、员工储物柜

  1、所有须穿制服的员工都有权使用员工储物柜,储物柜的配给由人事部全权处理。

  2、员工储物柜一经配给,便不能私自转让。一切转让必须向人事部申请办理,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3、员工必须保持储物柜清洁、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及危险品。

  4、人事部免费发给员工一把储物柜钥匙。如有遗失,应向人事部申请补领,并交手续费10元。

  5、员工若忘带钥匙,应向人事部借用。若擅自弄开导致储物柜损坏,则需赔偿,并受纪律处分。

  6、储物柜须保持关闭并锁好。若其中储物有遗失或被盗情况,公司概不负责。

  7、员工不得私自加装锁。

  8、更衣室内不准随意吐痰,乱抛垃圾或做任何有碍卫生之举动。

  9、员工离职时,必须清理储物柜,并把钥匙交还人事部。

  10、如有必要,经公司授权的人员(指人事部、保安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员工储物柜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

  七、公共区域

  除指定为客人服务者外,员工不得在客用区域或楼面停留或闲逛。

  八、员工膳食

  1、员工可享用规定的工作餐。

  2、员工就餐,按员工各部门规定的时间用餐。

  3、公司供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工作餐,员工因加班等原因耽误用餐,由部门主管帮忙打包带回店里用餐。

  九、紧急事故

  1、如有火警发生,无论如何细微都要按照公司公布的防火措施采取行动。

  2、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火灾的情况或危险,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

  3、若有人受伤,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及值班主管。由值班经理通知有关部门。

  十、防盗窃

  1、员工在店内偷取任何财物,无论属于酒楼,客人或员工,公司将立即给予开除处分。

  2、发现有个别偷盗者混入顾客中作案,要立即向现场主管反映情况,确保安全。

  十一、拾遗

  在店内拾到财物不论贵重与否,一律要立即上交,并做详细记录。

  十二、考勤及假期管理(详见员工管理手册)

  十三、体格检查

  1、正式录用前,受聘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手续,体格检查费用由受聘人自理。

  2、公司对全体员工和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离职休息或调换工作岗位、工种。

  十四、培训

  1、公司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均需接受公司培训,第一天由人事部负责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天后各部门组织培训业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从接受培训时计算。

  2、在职人员也须按循环培训以保持和提高服务水准。

  3、公司出资在职培训和外派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合同,以保证其在公司工作年限。在培训合同规定期内辞职必须赔偿公司损失。

  4、培训部门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奖励、提升的依据。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2)

——企业食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3篇

企业食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

  为强化职工餐厅管理,提高餐厅的管理水*和服务质量,使餐厅工作细化量化,现结合福源淀粉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餐厅管理制度如下:

  一、餐厅管理方式

  1、职工餐厅实行个人承包,隶属于公司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

  2、公司提供现有的食堂设施及用具,做到水、电到位。并按规定按时收取电费。未经公司允许,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餐厅设施。

  3、公司办公室有权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成本、卫生、进货渠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餐厅整改。

  4、招待用餐由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入账。

  二、职工餐厅岗位设置

  职工餐厅工作人员由承包人决定,保证广大干部职工正常用餐。

  三、餐厅管理规定

  1、保证饭菜卫生。首先要保证食品供货来源,由办公室对餐厅进货货源进行检查监督,重要物品进行招标供货,以保证食品的卫生可靠。所进食品如鱼、肉、蛋等和蔬菜要干净、新鲜,生熟肉食必须要分开存放,饭菜内不得有蝇虫等物。

  2、职工用餐后,服务人员应及时对碗筷进行消毒和清洗,再次使用不得出现油污。

  3、职工餐厅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食堂管理办法,保证按时开饭,做到饭熟水开,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如有夜间值班职工需要,十二点前应随时为职工服务。

  3、每天饭菜要多样,坚持顿顿有饭菜谱。早餐要有稀饭、玉米粥,各种小菜。间隔,配备豆汁、老豆腐以及各种小吃,如油条、花卷、饼类等;午、晚餐要主食花样不少于三种,菜类要有高、中、低档的品种,要有汤类,并配有档次的炒菜。

  4、坚持为员工服务的宗旨,饭菜价格制定合理,公司来客招待要饭菜价格明确,每月向公司对本食堂的经营管等情况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5、餐厅承包人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征求有关饭菜质量、口味、服务态度、卫生等方面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实行。

  6、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手指应无烟熏色和污渍,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不能使用指甲油。炊事及服务人员每年由餐厅自行主动进行一次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搞好室内卫生。包括工作室、厨房、餐厅(单间与大厅)、卫生间、走廊、门窗及其它所有地方的卫生,不留任何死角。

  8、搞好餐厅外环境卫生。其所属卫生区每天必须坚持打扫,如有垃圾要及时清理,因职工用餐人多,频繁,更要不定时的及时清扫,若卫生检查不合格,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9、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计划采购,严禁购进腐烂、劣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外来客人接待做到热情礼貌,面带微笑,端庄稳重,体现公司形象。

  11、重视安全。餐厅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尤其是用电安全,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伙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各开关、设备,督促检查防盗。

  12、餐厅有权监督和提醒各部门负责人在用工作餐时及时签字,但不得擅自代替领导签字或涂划。

  12、餐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业务招待用餐规定",不得违反或随意更改。

企业食堂规章制度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祥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 餐:07:50-8:25

  中 餐:12:00-13:00

  晚 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 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 5 元/人、夜宵2元/人。

  2、中、晚餐提供 2 荤 1 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 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 、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

  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

  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年月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4)

——保安规章管理制度3篇

保安规章管理制度1

  一、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面做好局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和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办公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包括后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办公楼或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对出入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按要求进行登记,严防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推销业务或随便行动出入,维护机关机关办公楼和院内的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和办公楼前。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体*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局领导,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办公楼和大院。

  6、严守大门,办公楼前大门办公时间要求敞开,非办公时间半闭,晚上7:00全闭,次日早上8:00开门。

  7、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分管领导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违反机关制度,损坏院内财物或夜间翻越门墙的,门卫人员应予以制止,由于门卫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应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8、协助做好防汛等其它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积极认真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每天彻底清扫处机关大院一次,做到全天保洁。监督办公院外的居民和过往行人不得随地乱倒垃圾和大小便。要管好院内花木及设施。

  10、认真做好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急件及时送交有关人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机关安全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或辞退处分。

保安规章管理制度2

  1.保安上岗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志。

  2.保安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准在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违者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3.安保人员定时检查学校的所有校舍设施、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隐患、火灾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学校。

  4.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5.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

  6.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由学校具体落实,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8.保安要文明执勤,对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学校财产损失、失窃,发生重大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保安规章管理制度3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3篇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管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一人一间,员工两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综管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击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公司宿舍管理费用每间100元,由员工承担;两人一间的,由两人*摊该项费用。

  4、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综管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8、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1、公司领导或综管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2: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天台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综管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总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综管。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员工宿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3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不准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聚餐、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保护好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宿舍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提防盗贼。(宿舍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均属公司财产,每位入住员工须缴纳公司财产押金100元,按程序办完离职手续立即返还押金。)

  3、宿舍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宿舍乱写乱画,不准向公共通道乱扔垃圾,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要检查关掉所有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别人财物。


企业规章管理制度3篇(扩展6)

——国企员工规章管理制度3篇

国企员工规章管理制度1

  1、全体干职工应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实行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晚上值班三次签到制度,上午签到时间为8:40以前,下午签到为5:30以后;晚上签到时间为7:00以后、22:00以前。

  2、办公室负责做好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干部严格按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并通知办公室,报值班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上传下达,及时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答复和处理好能解决的问题。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主要领导取得联系,进行汇报。同时要做好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4、乡机关单位职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时上下班,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请假或迟到早退,做到出满勤。

  5、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应事先报告分管领导,并到党政办进行登记。

  6、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及时请假。干职工请假2天内由乡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长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须经乡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乡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委*批准,党委*不在乡由乡长批准。请假一个星期以上,须经乡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意,请假一个月以上须报县委、县*审批。乡党委*、乡长请假按县委、县*有关规定执行。

  7、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按照批假权限签字批准后方为有效。批准后的假条统一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假满后本人应主动到办公室销假。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8、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法》规定予以处理。

  9、职工全年累计请假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超过二十天,否则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10、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严格日考勤制度,建立请假、休假、出差登记册,如实登记每位同志的考勤(请假)情况,并每周公示考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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